廊坊市多举措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日前,廊坊市印发《关于进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全市要切实强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保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和强大工作合力。 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抓。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克服困难、稳步推进。组织部门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统筹工作安排、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考核,财政部门要给予资金支持和工作经费保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具体推动、加强指导,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 全面建立完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帮扶工作机制,整合农村资源,协调推动整体发展。建立市县乡领导包联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总体发展思路,制定县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方案,明确产业发展定位,有针对性地建立重点村街领导包联机制,在项目实施、资金帮扶、产销对接、技术下乡、人才引进等各方面形成发展合力。根据县乡村集体经济工作实际,向部分重点村街合理安排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时,要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列入驻村工作任务,人选应“不拘一格、能者居之”,优先选派党性强、素质高、懂经济、有情怀的干部担任第一书记,不能任人唯亲。帮扶工作要坚持“帮弱扶小、以点带面、形式多样、全面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大帮扶工作力度,创新帮扶方式,采取部门牵头、财政支持、企业援助、共同扶持等办法,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把农村集体经济带头人培训纳入乡村人才培训计划,组织开展“1+N”人才梯次帮带培训,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轮训一遍。深入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领办人再教育培训和岗位培训,培养出更多懂政策、能够管理好集体经济组织,会经营、能够创新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部门、乡镇干部成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发展指导员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业务骨干;支持培养一批农业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带技术、带项目入股集体经济组织或开展合作研发,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建立完备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考核机制,打造奖罚分明良性工作体系,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来源:廊坊日报 记者:马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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