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将被赋予更多财产权利
省委一号文件提出,认真研究和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和具体办法。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造试点,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积极探索农村各类产权抵押担保的途径和方式,允许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探索以承包土地经营权预期收益为质押的办法。
“农村资产资源不活,农民财产权利缺失,是影响农民持续增收的原因之一。”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绍廉表示,承包经营权分离、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等涉及产权制度改革,这些措施的实施,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农民工资性收入会大幅增加
“富裕农民,就要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省委农工部副部长赵金平告诉记者,为了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省委一号文件提出,积极推进农村创业就业机制改革,推行以“送教下乡”和“双带工程”为载体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大规模培养懂技术、会经营、能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继续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创业能力,促进千家万户闯市场。发挥老年技术人才作用,开展科技扶贫、智力援农活动。以扶持创业者、催生小企业为目标,加快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力争经过五年努力实现农村市场主体数量倍增。
赵金平介绍,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筛选确定一批适宜家庭手工制作的产品推荐目录,支持家庭手工业采取代理、加盟和连锁等多种方式与知名企业合作。相关部门还加强了特色手工业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着力培养一大批手工业经纪人,推进家庭手工作坊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同时,我省将把家庭手工业人才培训纳入人才技能培训范围,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加强管理和服务,推动农村新型家庭手工业快速规范发展。
种地农民将获更多土地收益
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农业公司,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行“现代农业示范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密切与农户、农民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关系。积极推行“政府+企业+银行+合作社+农户”五位一体荒山荒坡治理开发新模式。
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省农科院院长王慧军认为,省委一号文件提出的上述措施,旨在通过发展不同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通过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提高土地的产出率,进而增加农民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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