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环境质量,鸡泽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实施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努力把环境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该县共排查污染企业36家,移交公安机关环境犯罪案件5起,纠正环境违法行为50余起。
科学划分网格,实施县、乡镇或开发区、村三级管理,在全县7个乡镇169个村建立网格环境监管体系。明确三级网格职责任务、责任主体,建立重点监控企业档案,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强化网格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有奖举报,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公布举报电话,曝光环境违法行为。
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确了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等和各乡镇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建立环境管理档案,对150余家重点企业建立“一企一档”数据信息库,绘制网格化监管地图,以不同颜色区分各污染源。
严格追究问责。为确保网格化监管工作取得实效,该县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环境治理攻坚考核,并作为环境保护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法人,严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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