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现场观摩会,让我们看到了农民群众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的根本性提升,感受到了农村发生的可喜变化。这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大决策是正确的,符合中央要求、符合民心、符合实际,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只要按照既定部署认认真真抓好落实,就一定能抓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打造出一个又一个“燕赵版”美丽乡村。
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改善我省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根本举措,是建设美丽河北的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站在这样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基本民生工程紧紧抓在手里,不断抓出实效。
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进一步明确指导原则,突出特色品位。今年5月,针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充分借鉴先进经验,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农村特色、群众自愿、表里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在民居风格、村庄布局、村庄绿化等方面更加注重细节、突出特色、提升品位,真正实现“增加现代设施、保持田园风光、传承优秀文化、绿化村庄庭院”的主要目标。
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将改造提升与“三农”工作统筹结合。这就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好农业节水、绿化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必须着眼长久保持改造提升行动的成果,建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必须着眼为改造提升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把现代农业发展起来;必须选好书记、配强班子,把农村基层组织健全起来。
各级干部是改造提升行动的“操盘手”,其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这项事业的成败。能否搞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也是对干部作风的直接检验。全省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把改造提升行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将为民务实清廉,反对“四风”,体现到解决群众盼望解决、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上;体现到奋发有为、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以优良的作风,带领广大群众投身到改造提升行动生动实践中。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承载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待;改造农村千百年来的落后生活方式,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深刻革命。让我们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这次观摩会的要求,进一步统一认识、坚定信心,用优良的作风、扎实的工作,不断打造出一个又一个“燕赵版”美丽乡村,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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