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规范运行
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制度,设立财政专户
本报1月14日讯(记者郭东)从今天下午召开的我省2013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汇报会上获悉,3年来,全省累计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3.21亿元。
我省是农业大省,是农民工较为聚集的省份,全省农村人口3939万人,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1614万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任务繁重。
3年来,我省强化法制建设,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规范运行,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明确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的责任,从制度层面规定禁止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针对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高发态势,全省人社部门在每年元旦、春节前夕,会同住建、公安、国资、工商部门和工会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今年1月初,我省组成5个联合督导组,赴全省11个设区市、部分重点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共为2.39万农民工追讨工资1.27亿元。
针对农民工欠薪问题,我省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制度,设立财政专户,设区市不低于2000万元,县(市、区)不低于500万元,用于先行垫付部分农民工工资,或给予被欠薪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
2012年,全省人社系统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7件,公安机关受理查处14件,人民法院判刑1件,有力地震慑了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