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扶贫开发项目贷款余额逾48亿
本报讯(记者王巍)2016年以来,我省银行业监管部门积极强化组织推动作用,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服务资源倾斜,建立金融扶贫监测体系,强化与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联动,有效实现了金融精准扶贫目标。截至2016年12月末,全省银行业机构扶贫开发项目贷款余额达到48.72亿元。 加强政策引领与窗口指导。我省督促银行业机构全面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能,2016年年初,河北银监局即印发了《2016年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投入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把金融扶贫作为银行业机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建立服务工作机制。要求各银监分局明确金融扶贫工作部门和人员,细化工作职责。指导辖内银行业机构有序开展工作,督促国开行、农发行等成立扶贫事业部、三农事业部,负责金融扶贫工作开展,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成立金融扶贫组织,加大工作推动力度。二是推行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按照银监会要求,推动在62家贫困县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要求,即在贫困县的每个乡镇都确定一家责任银行,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名单制管理,进行逐户走访和信用评定,统筹推动辖内银行业机构协同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工作。目前,全省有58.82%乡镇已落实到位,其中沧州、秦皇岛、衡水三个地区贫困县所有乡镇已全部落实到位。 加大金融服务资源倾斜。引导银行业机构做实金融服务载体和平台,延伸金融服务触角,增设金融机具,满足薄弱领域金融服务需求。一是提高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2016年一季度,对全省机构空白乡镇和基础金融服务未通村进行了摸底排查,制定了全覆盖规划,将农村贫困地区基础金融全覆盖工作,列为关注重点,加大督导。2016年,农村信用社填补了张家口两个贫困县乡镇的机构网点空白,全省贫困县862个乡镇已全部实现机构网点覆盖;有19246个行政村布设了金融服务机具,覆盖率达95.39%,比年初提高3.76个百分点。二是强化信贷资源配置。督促银行业机构根据自身战略定位和业务特点,加大对脱贫攻坚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截至2016年12月末,全省银行业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余额21.53亿元,惠及65242户,扶贫开发项目贷款余额48.72亿元。 建立金融扶贫监测体系。我省在小微企业、农村金融服务等原有统计指标基础上,进一步补充金融扶贫类指标,对贫困县银行机具服务覆盖情况、贷款投放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及扶贫项目开发贷款等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完善了统计季报制度。主动对接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497万条,分解至全省9地市113县,进一步夯实数据基础。强化数据分析,采取按月监测、半年通报等方式,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尤其针对小微企业信贷、涉农信贷投放进展缓慢的情况,实施按月监测,为普惠金融工作全年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
关键词:银行业,扶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