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举办征文和摄影比赛纪念“三下乡”二十周年
今年是衡水市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二十周年。为记录衡水“三下乡”工作历程,总结“三下乡”工作经验,不断深化和推进我市“三下乡”工作取得新成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联、衡水日报社决定在全市举办“下乡情扎根路”征文和“新农村新农民”摄影比赛活动。 此次活动以衡水“三下乡”活动开展二十周年为背景,讲述衡水“三下乡”故事,感悟衡水“三下乡”经历,记录衡水“三下乡”瞬间,以文学和摄影等艺术形式,直观展现全市“三下乡”部门的责任与进取,展现工作人员为农服务的情怀,抒发在“三下乡”工作中的所见所闻所感,展现我市“三农”工作新成效,展现衡水农民新风貌、农村新面貌。 征文和摄影比赛作品,应以讲述下乡故事、描绘农村变迁、抒发自身感悟、畅想“三农”情怀为主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下乡情扎根路”征文作品,体裁不限(诗歌、理论文章除外),字数不超过2000字;报送作品总体上要贴近衡水实际,生动真实,具备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作品必须是原创,切勿抄袭,如有发现抄袭行为,取消参评资格。 (二)、“新农村新农民”摄影比赛作品,必须以衡水农村为基本创作基调,作品创作时间限定于1995年之后,彩色、黑白不限,但必须取材于衡水市境内。组照一般不超过四幅。提供作品要保证真实性,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作品报送使用JPEG格式,作品文件不小于2M。 (三)、征文和摄影比赛活动投稿者应保证对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四)、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作品,活动组织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作品征集结束后,活动组织方将邀请我市相关专家集中进行评选,并评出相关奖项。其中: “下乡情扎根路”征文设一等奖一名,奖励物品价值1000元左右;二等奖二名,奖励物品价值500元左右;三等奖五名,奖励物品价值200元左右;优秀奖10名,奖励物品价值50元左右; “新农村新农民”摄影比赛活动设一等奖一名,奖励物品价值2000元左右;二等奖二名,奖励物品价值1000元左右;三等奖五名,奖励物品价值500元左右;优秀奖10名,奖励物品价值100元左右。 所有征文和摄影作品,均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征文请以WORD文档形式报送,并请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摄影作品以数码文件形式报送,除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之外,须附带作品拍摄时间、地点和简要描述。报送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20日。报送作品请发至电子邮箱hssxx@126.com。 联系电话:2025678 2668961(记者段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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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下乡,二十周年,衡水,摄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