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标本并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7年以来,衡水市始终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作为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有力抓手和巩固党执政基础的政治任务,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精心部署,强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发现问题9703件,组织处理282人,纪律处分1301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因势而动,着眼于做好专题调研基础上的超前谋划,聚焦针对性问题,实现“微腐败”专项治理的“繁”变“简”。我市聚焦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四个方面贪腐问题,突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基层干部与黑恶势力相勾连,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问题;对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着力解决虚化弱化、纪律松弛、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党政机关和农村基层政权,不断巩固和扩大“两个专项”行动整治效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顺势而行,着眼于突出党在农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精准对症施治,实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整顿的“缓”变“快”。我市坚持对基层党建领域“微腐败”零容忍,对全市4994个行政村开展“地毯式”摸排,共确定后进村756个,建立后进村台账,逐一推进整改转化,各县市区党委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对后进村进行“集体会诊”,因村制宜开展集中整治;对短时间难以转化的“硬骨头”“老大难”,实行县处级领导干部“三带一包”转化后进责任制,做到“问题不解决、班子建不强人员不撤离”;完善“一定三有”(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机制,全面加强村“两委”、村代会、村监会等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对基层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监委成员示范培训,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借势而为,着眼于统筹整合各方力量,集中查办典型案件,实现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环境的“难”变“易”。我市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重点问题归纳总结为“雁过拔毛”、处事不公、乱收滥罚等16种行为,广泛宣传发动,畅通举报渠道;开展集中办案专项行动,筛选排查48件重点问题线索,进行交叉互查、指定审查;集中开展“微腐败”问题线索排查,对涉及基层“微腐败”特别是扶贫领域问题,实行一案一档,逐一交办督办,同时,对典型案例,坚持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
关键词:衡水市,基层党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