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起我市公安部门推出多项身份证业务便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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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0 14:40
河北三下乡网
从市公安局获悉,6月25日起我市公安部门将推出多项身份证业务便民服务举措。 在异地身份证办理方面,从6月25日起,桥东区、桥西区、市开发区、邢台县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和各县(市)所有户籍派出所将开通异地办证业务。受理对象和办证条件为: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邢台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新证的凭旧证办理,证件损坏或丢失的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居住证、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均可办理。省内户籍公民在身份证未制出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公民申办异地证后,受理地公安机关自办理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偏远地区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在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方面,我市所有户籍派出所和办证大厅都已开通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业务,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证件的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公安机关将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信息系统,加强数据维护和信息更新,为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核查服务。
在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方面,目前全省公安派出所、户政办证大厅都已设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窗口,负责接收群众捡拾到的丢失居民身份证。捡拾到的证件信息将统一录入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为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提供查询服务。公安机关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经核实已补领新证的,按规定销毁捡拾证件并做好登记。对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将向全国丢失招领系统输入信息,有联系条件的通知本人领取丢失证件。发还丢失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将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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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身份证,业务,便民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