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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春节放烟花要离这些地方200米

http://www.hbsxx.hebei.com.cn 2017-01-22 09:50 河北三下乡网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陈宝云)1月19日,记者从承德市人民政府了解到,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行为,承德市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时间和区域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承德市主城区(包括双桥区、双滦区和承德高新区)限定燃放时间为1月27日(除夕)、1月28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1日(正月初五)、2月11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其他时间全部禁止燃放。根据规定,机关、文保单位、医院、疗养院、公园、学校、加油站、大型仓库、电力、山林等区域200米以内,禁止燃放烟花。如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同时,承德市还对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销售时间进行了限制。经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烟花爆竹经营点,须从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进货,凭经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非占道经营的自然村除外)、营业执照,悬挂规范统一的标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允许销售时间为1月18日(腊月二十一)至2月1日(正月初五)17时和2月10日(正月十四)、2月11日(正月十五)每日8时至17时(配送时间从1月18日开始至1月26日15时止)。销售期结束后,临时零售网点全部撤除。

关键词:承德,烟花,政府

稿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  韩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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