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每年至少1000个贫困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
依法监管更要依法落实 ——《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解读(下) □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 良法在于行。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省市县各级人大是监督主体,具体负责条例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省市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实施主体,要依法规范扶贫行为,落实扶贫责任,推动扶贫重大政策、重点工作落地。 今年是实施贫困退出机制的第一年。如何通过贯彻落实条例推动贫困退出工作,成为备受各界关注的焦点。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魏存计表示:“高质量完成100万贫困人口脱贫、20个贫困县摘帽目标,为全省贫困退出树立标杆和榜样,是当前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标准、严格退出程序、搞好后续扶持,以贯彻落实条例来推动贫困退出工作。” 严格落实标准。各地要按照条例要求抓好落实,防止把收入标准简单等同于扶贫标准、搞“一刀切”,重点在提高贫困人口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标准上下功夫。 严格退出程序。各地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群众满意、确保质量的原则,严密组织实施,坚决防止“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 搞好后续扶持。要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对已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在脱贫攻坚期内,国家和省原有扶贫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驻村工作组不撤,确保稳定脱贫。同时,要加强跟踪监测,对新增和返贫的贫困户要及时纳入建档立卡系统,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 根据条例,各级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还必须做好八方面工作。 夯实精准扶贫基础。条例的精髓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今年以来,我省在坚持把农户收入作为基本指标的基础上,将“两不愁、三保障”作为综合考量标准,采用“五看、五不录、六优先”的识别办法,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进一步摸清了全省贫困底数,解决了“扶持谁”的问题。同时,依托国家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研发了我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为脱贫攻坚动态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撑和技术保障。 做强特色扶贫产业。发展特色产业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省委、省政府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举措,以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为纽带,构建扶贫市场经营主体与贫困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河北特色的产业扶贫新路子。下一步,在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家庭手工业扶贫的同时,重点实施“两个全覆盖”:村级光伏电站全覆盖,使具备建设条件的贫困村基本实现村村建设光伏扶贫电站,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双受益;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全覆盖,力争到2017年实现贫困村每村一个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 打好易地搬迁硬仗。今年已启动搬迁15.2万人,189个集中安置项目已全部开工。下一步,启动2017年29.4万人的搬迁任务,特别要同步谋划好产业、就业、社会保障等后续扶持措施,将帮扶措施、扶持项目精准到户到人,确保每个搬迁户有产业项目支撑、有转移就业岗位、有社保政策保障,做到“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 加大脱贫投入力度。继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使用,放大资金使用效率;推行“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建立“资金池”,建好县乡村三级服务网,解决好“贷给谁、谁来贷、怎么贷、如何还”的问题,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和扶贫龙头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落实社保兜底政策。今年以来,我省出台了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文件,为贫困群众织就了保障网。下一步,在抓好政策落地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减轻贫困群众支出负担,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小康路上掉队。 强化扶贫协作帮扶。要积极做好中直帮扶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好京津冀对口帮扶和省内、市内对口帮扶,开展好干部驻村帮扶,实施好“千企帮千村”行动,努力开创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扶贫新局面。同时要明确各单位责任,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强化贫困地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以贫困村为重点,大力实施“两个一批”:融资平台支持一批,通过省级扶贫开发融资平台整合资金,抓好贫困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美化和改房、改厕、改厨等工作;美丽乡村提升一批,每年将不少于1000个贫困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范围,提高脱贫质量和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确保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有力、落实到位。特别是将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作为重点督查内容,确保依法管理、依法落实。
|
关键词:精准扶贫,美丽乡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