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导。按照生产生活生态统一、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总体要求,围绕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发展布局,补农村短板,扬农村长处,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形成串点成线、连片成带、集群成圈的发展格局。要挖掘农业文明,注重参与体验,突出文化特色,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形成集农业生产、农耕体验、文化娱乐、教育展示、水族观赏、休闲垂钓、产品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休闲农业点(村、园),打造生产标准化、经营集约化、服务规范化、功能多样化的休闲农业产业带和产业群。积极推进“多规合一”,注重休闲农业专项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异地扶贫搬迁规划等的有效衔接。依托休闲农业点(村、园)、乡村旅游区建设搬迁安置区,着力解决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就业脱贫问题。 (二)丰富产品业态。鼓励各地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有规划地开发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车房车营地、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促进休闲农业的多样化、个性化发展。支持农民发展农(林、牧、渔)家乐,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农业合作社,鼓励发展以休闲农业为核心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聚集村;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和文化遗存保护,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特色小镇,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丽村庄和宜游宜养的森林景区。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鼓励各地探索农业主题公园、农业嘉年华、教育农园、摄影基地、特色小镇、渔人码头、运动垂钓示范基地等,提高产业融合的综合效益。 (三)改善基础设施。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扶持建设一批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业园、休闲农业合作社,着力改善开展休闲农业村庄的道路、供水设施、宽带、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餐饮住宿的洗涤消毒设施、农事景观观光道路、休闲辅助设施、乡村民俗展览馆和演艺场所等基础服务设施,改善休闲农业基地的种养条件,实现特色农业加速发展、村容环境净化美化和休闲服务能力同步提升。鼓励因地制宜兴建特色餐饮、特色民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四)推动产业扶贫。对资源禀赋有优势的贫困地区,要优先支持农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休闲农业合作社、农家乐和小型采摘园等,重点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带动贫困地区传统种养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贫困地区发展休闲农业的利益分享机制,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项目,着力推动精准脱贫。要通过休闲农业,推动贫困地区优质农副土特产品的加工和销售。积极培树创办领办休闲农业致富带头人,注重培树巾帼创办领办休闲农业致富带头人。 (五)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做好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准确掌握全国农业生产系统的发布状况和濒危程度。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思路,加大对农业文化遗产价值的发掘,加强对已认定的农业文化遗产的动态监督管理,加大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力度,推动遗产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优秀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加强大中小学生的国情乡情教育,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社会实践和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支持发展妇女手工艺特色产业项目。 (六)保护传统村落。不断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的保护力度,按照保持传统村落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要求,保护村落文化遗产,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立保护管理机制,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和监督。注重农村文化资源挖掘,强化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创意设计,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的融合,提升休闲农业的文化软实力。发展主客共享的美丽休闲乡村,加快乡土民俗文化的推广、保护和延续。 |
关键词:休闲,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