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北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若干意见》(全文见第三版)近日印发,成为今年省委一号文件。
省委一号文件强调,按照推进“四化同步”、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围绕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的目标,全面深化农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建立起促进农民增收、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攻坚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撑。
该文件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了让七个方面“活起来”,就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进行了具体部署。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村土地资源活起来。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分类有序探索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加快推进农用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大山区综合开发、治理与保护力度。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最大限度地激活农村土地资源。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研究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村资产活起来。全面推进农村资产确权登记,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造,健全完善农村资产评估体系,积极拓展资产抵押渠道,加快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和农民意愿,采取确权确地、确权确股不确地等不同确权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造试点,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林木、农作物、农业机械、生产加工设备评估办法。积极探索农村各类产权抵押担保的途径和方式。
——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系创新,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起来。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培育发展农业公司,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在财政、金融、税收、保险、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兴办形式多样的农业公司,鼓励农民自办农业公司,鼓励工商企业投入发展现代农业,尽快培育一批独立的农业经营法人实体。
——积极推进农村创业就业机制改革,让农村劳动力资源活起来。认真落实农民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切实提高县城综合承载和吸纳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积极扩大“阳光工程”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培训工程”实施规模,着力打造特色培训基地,不断增强农民转移就业能力。
——积极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创新,让农村流通活起来。健全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积极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加快构建辐射京津、覆盖城乡、产销衔接的农产品流通网络。
——积极推进金融下乡,让农村金融活起来。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稳定大中型商业银行的县域网点,扩展乡镇服务网络,扩大县域分支机构业务授权。加大涉农信贷投放,落实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实现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
——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让城乡良性互动机制活起来。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实行以身份证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城乡资本、土地等资源要素平等交换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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