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升级版的新农村建设
——访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负责人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美丽的田园风光、自然的风土人情、纯朴的乡风民俗,是我们理想中的乡村印象。今年初,作为农业科教环能工作三大重点工程之一,农业部在全国启动了“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正式发布了实施意见,全国农业科教工作视频会议也具体部署了这项工作。为进一步了解该活动的背景、目标和思路,记者采访了创建活动负责人唐珂。
记者:农业部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唐珂: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纳入党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重点和难点在乡村。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了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农业部在2013年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中也把建设“美丽乡村”、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作为重点工作,并列入要为农民办的实事。因此,我们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
这些年来,我国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取得了令人称赞的成绩。可以说,“美丽乡村”创建是升级版的新农村建设,它既秉承和发展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宗旨思路,延续和完善相关的方针政策,又丰富和充实其内涵实质,集中体现在尊重和把握其内在发展规律,更加注重关注生态环境资源的有效利用,更加关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更加关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更加关注农业功能多样性发展,更加关注农村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保护和传承农业文明。从另一方面来说,“美丽乡村”之美既体现在自然层面,也体现在社会层面。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今天,“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改造空心村,盘活和重组土地资源,提升农业产业,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也有着重要意义。
同时,创建“美丽乡村”也是亿万农民的中国梦。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在农村地区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没有“美丽乡村”就没有“美丽中国”。可以说,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符合国家总体构想,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符合农业农村实际,符合广大民众期盼,意义极为重大。
记者:“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目标是什么?
唐珂:日前,农业部正式下发了《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按照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和谐发展的要求,坚持“科学规划、目标引导、试点先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政策、人才、科技、组织为支撑,以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居环境、传承生态文化、培育文明新风为途径,构建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打造“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的示范典型,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发展模式,进一步丰富和提升新农村建设内涵,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社会管理。
具体来说,目标体系从产业发展、生活舒适、民生和谐、文化传承、支撑保障五个方面设定了20项具体目标,将原则性要求与约束性指标结合起来。如产业形态方面,主导产业明晰,产业集中度高,每个乡村有一到两个主导产业;当地农民(不含外出务工人员)从主导产业中获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80%以上。生产方式方面,稳步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实现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标准化生产技术普及率达到90%;土地等自然资源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适宜机械化操作的地区(或产业)机械化综合作业率达到90%以上。资源利用方面,资源利用集约高效,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土地产出率、农业水资源利用率、农药化肥利用率和农膜回收率高于本县域平均水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业投入品包装回收率达到95%以上,人畜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5%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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